浙江省十里丰监狱伙房保温餐车采购项目,******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资金已落实。按采购人系统内部管理规定,已具备公开简易程序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一、项目编号:SLF-B2025001
二、采购方式:公开简易程序采购
三、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监狱伙房保温餐车采购。本项目区域为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十二监区,餐车数量18辆,概算23.4万元。供货及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保修期为验收通过后一年(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
2.响应人在采购人系统内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采购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中层领导干部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本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货款结算等活动。响应人如有违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将终止合同。
3.在采购人处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4.本采购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采购。
5.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并要求提供响应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书面承诺函。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响应人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或广易招浙江(******/cms/)中,该采购公告下方下载采购文件,并制作响应文件参与采购。费用300元/份,在开标现场缴纳。
六、交易保证金交纳:
响应人可在2025年2月17 日16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肆仟伍佰元整(¥4500元),确保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入账。交纳时请注明:浙江省十里丰监狱伙房保温餐车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名称必须和响应人名称一致,否则保证金视同未交纳。支付方式:******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不接受现钞);收款单位(户名):******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商行新新支行杨浦分理处,开户账号:************,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
备注:如递交响应保函的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请于2025年2月 17 ******。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人递交文件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8 日09时 30分,地点为采购人开标厅(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浙江省十里丰监狱招投标中心三楼)。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地 址: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塔山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570-******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艺苑路292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九、本公告及澄清文件在以下网站发布:
该公告同时发招标人内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广易招(******/cms/)。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8 日
附件信息: